酒泉市简政放权再次取消调整和下放26项行政审批事项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8-28 】 【选择字号:

    近日,酒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2017年第一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19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7项。

此次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涉及12个部门,其中,调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1项,取消行政许可7项(含部分行政审批内容取消),合并行政许可8项,下放行政许可1项,新增行政许可2项,取消和下放其他行政权力事项7项。   

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认真编制办事流程,在政务服务网上更新并对外公布。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进一步细化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方式,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