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四项措施推进机构编制审计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4-10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党政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机构编制职责,甘肃省酒泉市编办在开展的市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双责联审”中,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了机构编制情况审计。

一是建立制度办法,保障审计工作。制定出台了《酒泉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和机构编制情况审计暂行办法》,为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推进审计合力。组织、审计部门确定审计对象,印发审计通知;编制部门制定机构编制审计方案,收集整理资料,与审计部门共同召开审计进点会议,讲解审计政策和工作要求。审计和机构编制部门在审计中及时沟通,督促部门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共同做好审计工作。

三是认真细查对照,提升审计质量。主要采取“三对照”的方法。即将部门单位实有人员、工资表与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相对照;将有关文件及各类会议记录与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相对照,细细查找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四是反馈审计结果,及时督促整改。对一些可以及时纠正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通过全面细致的审计,对审计对象履行机构编制职责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出具的审计结果通知书,主送审计局的同时,抄送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对相关问题及时告知,形成部门合力,切实达到解决问题的实效。